吴中区东中西圩沿太湖湿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单位正在进行“吴中区东中西圩沿太湖湿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办法》(部令第4号)等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吴中区东中西圩沿太湖湿地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东中西圩堤防外侧
建设内容:东中西圩总体上位于太湖北岸,在太湖主风向东南风的作用下,风浪对堤防冲刷严重,对堤防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为有效减小风浪对东中西圩堤防的冲刷,本次拟在东中西圩堤防外侧新建生态湿地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639512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街2号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yl34511线路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7755604486 1058816054@qq.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
四、评价工作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概况进行实地踏勘,根据项目工程情况、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辅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要求,分析预测项目在建设期及营运期对各环境要素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收集相关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附近关心该项目的公众人员。
征求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通过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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